赣环产协字[2010]1号
关于表彰推荐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
示范工程项目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示范工程评选活动是推进我省环保产业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按照“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省环保产业协会开展了2009年度的省级环境污染防治示范工程评选工作。根据各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资料,经专家审查和现场考察,通过向社会公示,确定下列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评选为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排名不分先后):
一、由萍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建的萍乡市南坑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
二、由江西环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吉安市春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承建的马山种猪畜禽废水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以上单位具有良好的工程技术能力和经营信用,江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决定予以表彰,并郑重向社会推荐。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励,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新贡献。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表彰 环境污染 防治 示范工程 通报
江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0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