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29日,省环保厅总量处分赴各设区市,对省政府赣府厅字[2009]160号文件通报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察结果显示,各有关企业先后制订了整改方案,大部分企业都已进入整改实施阶段。被责令停产治理的3家企业已按要求停止生产,其中余干县铭日茧丝绸有限公司、莲花县纸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已实施了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被责令要求限期整改的13座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实施整改中,大多仍存在在线监测参数不全、在线数据未能传输至中控系统以及中控系统参数不全、数据失真、中控数据未能形成趋势曲线等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的5家工业企业除景德镇发电有限公司、萍乡安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组织人员对脱硫系统及DCS系统进行完善、调试外,其他3家企业整改进展缓慢,如不采取超常措施,将难以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为此,省环保厅将加强对限期整改企业跟踪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按照赣府厅字[2009]160号文件要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