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环产协字〔2009〕2号
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澳门
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协会有关会员单位:
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委员会主办的“2009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4月02日-04日在澳门举行,受省环保厅委托,由我协会统一组织全省环保产业单位组团参加相关的论坛、环保产业展览以及商务洽谈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展、参观单位请于3月10日前将参展项目及参加人员报于协会;
二、时间及集合地点:3月31日在深圳指定地点(待定)集合,统一组织赴澳门;
三、费用(在澳门参加展览活动费用):
1、协会免费提供参展展位,参展单位自行制作展示板,各参展参观单位不超过2人;
2、参展参观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由我协会统一安排,每人3000元(人民币);
3、参加者办理港澳通行证费用、内地行程费用自理;
4、各参加单位费用请于3月15日前汇至江西省环保产业协会账户(名称:江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户行:工行南昌市青山湖分理处;账号:1502209409024914263)。
三、港澳通行证手续办理:各市参加者需通过所在地旅行社到公安局办理通行证(南昌市已开通个人自助游,可直接到公安局办理);请参展参观人员于3月15日前,将通行证号报省环保产业协会。
联系人:万群 唐志敏 电话:0791-8304440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澳门 环保 展览 通知
江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09年2月27日印发 |